一、预防接种
1.美国儿科学会(American academy of pediatrics,AAP)规定,早产儿在适当年龄,应接受全剂量的白喉、破伤风、百日咳、B型流感嗜血杆菌、脊髓灰质炎病毒和肺炎球菌结合疫苗。建议在30天日龄给予乙型肝炎疫苗,也可根据医疗机构的规定,在出生或1个月时给予。
2.目前国内缺乏早产儿免疫接种指南,有文献显示:早产儿应该按照正常的时间和顺序和足月儿同样的剂量进行免疫接种。早产儿应根据出生年龄而不是矫正年龄进行预防接种。
3.乙肝疫苗 有资料显示:乙肝疫苗是唯一一个国内外都作为常规疫苗计划在出生时就应进行接种的疫苗。国外多项研究已证实在2000g以上医疗稳定的早产儿和低出生体重儿应该与足月儿一样常规接种乙肝疫苗。在大多数情况下出生体重和胎龄不应该作为疫苗接种的限制条件。
(1)对于母亲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的早产儿应在出生后12小时内给予乙肝免疫球蛋白(HBIG),不管出生体重和胎龄,同时或病情稳定后接种第一针乙肝疫苗;
(2)对于母亲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阴性的早产儿应在出生体重2000g接种乙肝疫苗;
(3)母亲乙型肝炎表面抗原不明的早产儿应该内给予HBIG,等待母亲乙肝表面抗原结果时,HBIG应用最迟可延迟到生后7天。
4.
卡介苗 WHO建议在高危人群尽可能在出生后给单剂量的卡介苗,我国疫苗接种计划规定足月儿出生体重大于2500g生后24小时内进行接种,接种部位是上臂三角肌外侧。早产儿若出院时未接种卡介苗,如果满足条件时还不满3个月,可以直接补种。
二、父母的情感反应
早产儿和极低出生体重儿的诞生对于一个家庭来说有异乎寻常的压力,婴儿父母在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照顾孩子时经常情绪波动大,父母要经历无数的情绪波动和情感变化,甚至有可能导致婚姻关系紧张。他们情感上接受需要经历一段时间,医护人员应随时准备给早产儿家庭提供额外的支持与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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